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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足·削足适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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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发表于 2011-5-16 21:1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陈森元 于 2011-5-16 21:17 编辑

天足•削足适履
    芷兰

    小时候见外袓母的脚,尖尖的,象端午节的粽子。毌亲的脚,半尖半不尖,象没有包好的粽子。现在看小孙女的脚丫子,平平的,天生自然。祖母的“三寸金莲”记录着封建时代妇女遭受的折磨,缠足伤筋动骨,痛楚撕心裂肺,“小脚一双,眼泪一缸” ,令人毛骨悚然。母亲儿时庆幸赶上了清末维新志士的“天足运动”——天足,就是自然、天生的足。不允许缠足,所以剛緾了的足,又放开,成了“三寸金莲”的废品。小孙女多么舒坦的足,只这一点,就幸福无比了。时光的年轮转了100多年,小脚女人成了历史名词,“三寸金莲”(鞋),也只有在博物馆,才能见到。
    与緾足类似还有一句成语:削足适履。履者,鞋也。鞋小脚大,为穿鞋而把脚削小,比喻不合理地迁就现成条件,或不顾具体条件,生搬硬套。
    集邮规则某些方面就象一双套在脚上的鞋,特别是国际规则,不管(当然,也不可能去管)各国的“国情”、“邮情”,用一个尺码去套所有的“脚”——参展邮集。因此,就不由人不去“牵就”规则,想尽浑身解数去应(符)合规则。比如,传统集邮展品多获高奖,其素材务求“贴近邮政,远离集邮” 。于是,就有评审员拿这个标尺去“量”极限集邮展品素材;有的极限集邮者也拿这个标尺去“套”。恰恰极限集邮素材是集邮的产物(古典自然形成的、现代称之为的“极限片”,不在此列。)与邮政相去甚远,为了“贴近”(实质是为了无可非议的获得好成绩)邮政,有人提出把极限片投入邮筒,以实寄行动,让邮政认可(实为让评审员认可),增加极限片的含“邮”(实为含金)量。又比如,邮政历史展品多获高奖,其素材需要对邮资、邮路、邮戳的研究。又于是,也为了“贴近”,增加含“邮”量,有的评审员和集邮者主张对极限片也进行邮资、邮路、邮戳(从邮政的角度分析邮戳,下同)及涉及到的邮史研究。
    这两只“鞋”,去套极限集邮的“脚”,合适码?
    先要看到,这两只“鞋”,都不是极限集邮“量脚定制”的“鞋”。而借用(鉴)其他类别的“鞋”,有合适的,也有不合适的。
    再看,第一只“鞋”:实寄极限片。它完全不合适。自然实寄应正(书写)面贴邮票,用收寄戳盖销,若极限片是背(图画)面贴邮票,销戳,实寄应盖投递戳,即使通融盖收寄戳,也难符极限规则对邮戳的要求。而且,邮资大多不符合邮政规定。邮路千里迢迢,途中难免污损极限片品相。更有甚者,如果投递戳盖到图画面,那就前功尽弃了。何况,规则并无实寄的要求。因此,实寄极限片画蛇添足,实不可取,实无必要。实际上很少有人去做。
    第二只“鞋”:对极限片邮资、邮路、邮戳的研究。也不一定合适。极限片本是由邮票、图画明信片、邮戳按规则要求,人为复合的集邮品。极限集邮规则不要求实寄,不计较邮(符)资,只考量票、片、戳本身的标准质量和三者之间的和谐一致程度。对于大多数近代(即非古典)极限片,去研究邮资、邮路、邮戳、邮史,就没有什么意义了。只有对少量古典实寄自然形成的极限片,比如金字塔极限片,或为彰显其珍罕,或为验证其真伪,进行必要的邮资、邮路、邮戳及涉及的邮史研究,可以嬴得极限展品“知识与研究”的加分。这只“鞋”,有条件或有必要的合适,不言自明。穿这只“鞋”,要具体片,具体分析,区别对待,不宜拢统倡导极限集邮展品去研究邮资、邮路、邮戳、邮史,更不能作为素材的评审要求。
    极限集邮是FIP竞赛性邮展独立的、专门的类别,组集参展只能以其评审专用规则为据,在规则的范围内“推陈出新”,用好用足规则。借鉴别类经验未尝不可,但邯郸学步,削足适履,却适得其反。
    极限集邮源于集邮大众之乐。极限片犹如山村闺秀,虽非名门仕女,但大众喜欢她,呵护她,支持他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原载《极限集邮》2011.2
2#
发表于 2011-5-20 16:51 | 只看该作者
萝卜青菜,各有所爱!
集邮也一样,门类众多,你选择了某种,你就要尊重某种集邮的规则去办事,不能眉毛鼻子一把抓。
我们极限片就是一种艺术再加工品,我们不要求实寄,这就是我们的规则。
3#
发表于 2011-5-24 03:29 | 只看该作者
不完全认同该文章的看法,但不否认该文不是一片好文章
4#
发表于 2011-5-24 17:55 | 只看该作者
不完全认同该文章的看法,但不否认该文不是一片好文章
nan 发表于 2011-5-24 03:29

说它是好文章还是不好的文章?
5#
发表于 2011-5-26 01:01 | 只看该作者
概括来说,楼主要表述的观点是:邮件可以成为集邮品,集邮品不一定是邮件,而极限片没有必要成为邮件。这方面相信大多数朋友没有异议。只是,个人认为以下表述存在问题。文中说道:“比如,传统集邮展品多获高奖,其素材务求“贴近邮政,远离集邮”。于是,就有评审员拿这个标尺去“量”极限集邮展品素材;有的极限集邮者也拿这个标尺去“套”。恰恰极限集邮素材是集邮的产物(古典自然形成的、现代称之为的“极限片”,不在此列。)与邮政相去甚远,”其中前一个“集邮”,特指商业集邮;而后一个“集邮”,指的是“非商业集邮”,根据文字间的承启关系,楼主犯了“混淆概念”的逻辑错误。而“与邮政相去甚远”这一表述,应该是观点错误,虽然楼主的初衷可能并不是要表明这样的观点。
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1 15:39 | 只看该作者
两个''集邮'',本人都是指集邮话动,即玩玩而已的集邮。
7#
发表于 2011-7-24 10:54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程宇鹏 于 2011-7-24 15:45 编辑

不解放思想,极限集邮难大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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